朝阳市国家税务局 朝阳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
欠税告字(2018)第1号
发布日期:2018-01-22 浏览次数: 次 字体:[ ] 分享:

根据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)的规定,现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按期缴纳税(费)款的部分纳税人及其欠缴税(费)款(不含罚款、滞纳金)情况公告如下:  

2017年第4季度联合欠税公告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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